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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风·秦风 (今陕西甘肃二省大部分)(陆曰:秦者,陇西谷名也,在雍州鸟鼠山之东北。昔皋陶之子伯翳,佐禹治水有功,舜命作虞,赐姓曰嬴。其末孙非子,为周孝王养马于汧、渭之间,封为附庸,邑于秦谷。及非子之曾孙秦仲周宣王又命为大夫。仲之孙襄公,讨西戎救周,周室东迁,以岐、丰之地赐之,始列为诸侯。春秋时称秦伯。崔云:秦在虞、夏、商为诸侯,至周为附庸。) 春秋 · 诗经
四言诗
《车邻》,美秦仲也。秦仲始大,有车马礼乐侍御之好焉
有车邻邻,有马白颠
未见君子寺人之令。(一章)

阪有漆,隰有
既见君子,并坐鼓瑟
今者不乐,逝者其(二章)

阪有桑,隰有
既见君子,并坐鼓簧
今者不乐,逝者其亡。(三章)

按:车邻三章,一章四句、二章章六句。
拜平帝母卫姬中山孝王后诏元始元年六月 西汉 · 元王皇后
 出处:全汉文 卷十
中山孝王后深分明为人后之义,条陈故定陶傅太后、丁姬悖天逆理,上僭位号,徙定陶王信都,为共王立庙于京师,如天子制,不畏天命,侮圣人言,坏乱法度,居非其制,称非其号。
是以皇天震怒,火烧其殿,六年之间大命不遂,祸殃仍重,竟令孝哀帝受其馀灾,大失天心,夭命暴崩,又令共王祭祀绝废,精魂无所依归。
朕惟孝王后深说经义,明镜圣法,惧古人之祸败,近事之咎殃,畏天命,奉圣言,是乃久保一国,长获天禄,而令孝王永享无疆之祀,福祥之大者也。
朕甚嘉之。
夫褒义赏善,圣王之制,其以中山故安户七千益中山后汤沐邑,加赐及中山王黄金各百斤,增傅相以下秩(《汉书·外戚·中山卫姬传》)
实备策 北宋 · 李清臣
 出处:全宋文卷一七一五、《圣宋文选全集》卷二一
《易》之象,以龙、马明《乾》《坤》之用。
夫《乾》《坤》之气,变化之大,无穷而不可测,而圣人独以二物明之者,何故?
以为天之用,不可得而极,其可见者,云雨风霆而已。
云雨风霆,非龙无以行之,则天下之物,有能尽天之用者,莫过乎龙也。
地之用亦不可得而极,其可见者,际乎海深,入乎蛮夷,而无有涯畔。
人之力不足以胜之,而驰骛战斗,涉地之远,非用马则弗能济。
则地之用,又莫若乎马。
此《易》之所以重乎龙与马,偕之于《乾》《坤》也。
国之宝畜,兽之等夷,莫重乎马。
《易》象之所贵,《周官》之所列,《小雅》《鲁颂》之所载,史氏传记、兵家之说所备,兵之胜负系焉,国之虚实彊弱系焉。
蛮夷戎狄四方之民,其俗不同,其轻死而喜为中国寇盗一也。
然而能深入而为大患者,自古常在于西北,不在于东南,其故何也?
马出于西北而不出于东南也。
冒顿单于数十万骑困高祖平城,駹骊駮白,皆从其方之色。
多马如此,故能屈中国之势。
孝武乘文、景之富,夺击匈奴匈奴少衰矣,后以马少遂无复出。
唐文皇既定天下,席其胜势,破突厥、诛高昌、平吐谷浑
继之以高宗,碎高丽、擒百济,而中国之地西至于焉耆,北踰于阴山,尽得多马之土。
故分坊布于陇右,而唐马最盛。
今之马大抵衰耗,不及于汉唐者,何也?
多马之土,不为中国而为狄也。
耶律氏之君,以马上为国,不骑则不能战,故其兵以马为命。
女真亦尝通马,间市于我矣,诏蠲大谢岛民租,令操舟以泛马。
耶律患之,置戍于海岸,而女真之贡,不能至矣。
继迁玩战日久而马大耗,德明臣顺以偷其安,怀其种落,专其畜牧者,凡三十馀年,宝元间至以谷量马,故元昊兵气飘逸而为边患矣。
杂羌,虽以马为市,然皆癯疾之馀,中国固未尝得之也。
西北之产不入于中国,中国之所恃,蕃吾马而已,而马官日以弛,马政日以坏,朝廷曾莫之计,以失兵备
猝然有不得已之战,顾欲驱步卒、驰沙漠而捍堂堂之锋乎?
伯益知鸟兽之情而畜马息,故帝舜氏之以嬴而俾世其任;
非子牧于汧、渭而有功,故周孝王邑之于秦而不夺其业。
王毛仲、张万岁彊干而知马事,故唐付之以闲厩监牧之政,勋虽至开府而仍典焉。
是择其人、专其职、久其任而责其功也。
今之群牧,数十年之间,为之者凡几人?
以知马而任者谁耶?
任之而有成效者谁耶?
以无劳而得大谴者又谁耶?
间有可任者,亦未及究马之情、谙马之数而徙矣。
马官视马之耗登,蔑若秦之视楚人之亡羊而弗知恤,此国马之所以不繁也。
周之时有庾人、校人、圉师、牧人、趣马巫马,咸专其事而不复治他。
春秋之时,郑虽小国,以下大夫为师,则其馀列国莫不有马官矣。
故任久职专则政举,而畜牧遂字。
令尝求知马之人而任之,惟贵与侍从之臣人其资地迭处而兼领焉。
上之任之也为恩而已,非痛责以马事也;
下之受是任,幸增廪给、便役使而已,弗以其事自任也。
故不亲其劳、不悉其务,田业有遗利,吏卒有遗力。
国之宝畜,聚散于沮洳潟卤之泽,暴露于冰雪无水草之野,相枕藉偾路而数以大耗,可不为之惜哉!
夫畜牧止家人野夫之事尔,少多之食,出入之时,惟其便而不可以素为之节,要在适马之性,使蕃息而已矣。
不知付之于其人,治之如家人野夫之事,而严为条教,旧日积而新请继至,吏卒惶惑,不知所以为者。
马之疾不同,而不敢不殊其寒温之剂,肥瘠老壮所任之不同,而不敢不均其出入与食之少多,扃扃欲以文法治马,求国马之蕃,不可得也。
今欲养马蕃之,必择其人,必专其职,必久其任,使毕力于事而责成功。
吏之废置,卒之诛赏,寒暑耕牧,牝牡食息之节,适其便而相宜,一切无束以小法,惟视其岁增之数如何,则马政举而兵备渐实矣。
国家于闲安无事之时,其失常在于因循,不能先事而有所思,一朝急猝之变起,则烦忧而不知措,以败大事,为中国无穷之辱。
惟马又非可以亟索而得者,可不预虑之哉!
论马政脩之由人不在于地奏庆历四年1044年5月29日 北宋 · 余靖
 出处:全宋文卷五六三、《余襄公奏议》卷下、《国朝诸臣奏议》卷一二五、《历代名臣奏议》卷二四二、《大学衍义补》卷一二四 创作地点:河南省开封市
臣伏睹国家自来于河东、陜西沿边等处估买蕃马,近自西贼不庭已来,买马数少,不足国用。
此盖中国久隳马政,不能蕃息,至于专仰戎狄之马,以成此弊。
臣窃按《诗》《书》已来中国养马蕃息故事,乃知不独出于戎狄也。
秦之先曰非子,居犬邱,好马及畜,善养息之,周孝王使主马于汧渭之间,马大蕃息。
犬邱,今之始平
汧渭,今之陇州界也。
《周官》校人之职,春执驹以养血气,攻特以防蹄齧。
卫文公居河之湄,以建其国,而诗人歌之曰「騋牝三千」,不言牡而言牝,则牝为蕃息之本也。
卫则今之卫州也。
诗人又颂鲁僖公遵伯禽之业,亦云「駉駉牡马」,今属兖州,左氏云:「冀之北土,马之所生」。
即今镇、定、并、代,皆其地也。
《月令》:「季春之月,乃合累牛腾马游牝于牧。
仲夏之月,游牝别群,则絷腾驹」。
亦秦人之马政也。
汉之太原,有家马厩,一厩万疋。
楼烦胡北,皆出名马,即今之并、岚、石、隰界也。
武帝出攻匈奴,官私马十四万疋,于汉之马,最为多矣。
唐以沙苑监,最为宜马,即今之同州也。
又案贞观至麟德,中国马四十万疋,开元中置七坊四十八监,半在秦陇绥银。
则知古来牧马之政,修之由人,不在于地。
臣切见今之同州太原已东,相、卫、邢、洺皆有马监,其馀州军牧地七百馀所。
伏乞特降敕旨,于群牧使副、都监、判官等内差一员,往监牧旧地,相度水草丰茂去处,拣择孳生堪牧养马,专差人员,牧于四远。
牧放一依《周官》《月令》之法,蕃息,别立赏罚,以明劝沮,庶几数年之后,马畜蕃盛。
训武郎赵公醇叟墓志铭 南宋 · 张栻
 出处:全宋文卷五七四六、《南轩集》卷四○
君讳师孟字醇叟,胄出昌陵,燕懿王之七世孙也。
懿王生冀康孝王康孝丹阳穆王,僖穆生南康孝王,修孝崇温献公,五世皆居嫡长。
温献讳令图,是为君之曾祖考。
祖考讳子野,终袭庆承宣使
考讳伯庄,繇宫邸为外官,终右朝请大夫、知道州
而秀异,长无贵骄之习,以孝友称,用承宣公恩补官。
绍兴壬子岁调监永州祁阳酒税。
秩满,用宗室恩得监潭州南岳庙
自是之后,寓居南岳萧寺中,屋仅数椽,被服不减寒士。
无他嗜好,独与简编对,潜思博考,矻矻忘昼夜,其于国朝法度兴革废置利害靡不周悉,至于天文、象数、卜筮、篆籀亦无所不通,论古今事纚纚可听。
间即游历溪山以自娱适,盖无复后进意也。
逮于壬午岁之春,先公忠献留守建康,荐君才可以任事,操可以厉贪,愿易文阶,擢寘清近,以为公族劝。
有旨令赴在所,而君时已抱疾,喟然曰:「固愿一见君父,效愚忠,其如疾何!
且幸得托公族,窃厚廪,召而不行,国则有刑」。
乃扶持越数驿,引疾以归。
盖自始求退,以至于终,凡任岳庙者五,主管台州崇道观者四,其恬于进取如此。
始君来南岳,会文定胡公之家在焉,君闻所讲伊洛馀论而心慕之,与文定季子仁仲先生游馀二十年,其间讲论问辨,固非一端,而君自谓吾斯终未有所安也,故先生之没,君哭之尤哀。
然而君方年少时,性刚而气锐,遇事辄发,不可少忤;
及见先生长者以来,閒暇静养,至于终岁,意象循循,宽厚和易,未尝有忿色愠辞见于外,识君者皆谓与畴昔为易人,则学力之所变化亦可知矣。
于后有室家之戚,历时而情未能遣,君颇病之。
一日晨起,洒然有喜色,家人怪而问焉,则笑不答,已而语其友曰:「吾今而后始为不负此生。
平时滞吝,冰解雪消,其乐有不可名言者矣」。
盖自是以为所得不疑,有隐几据梧之意。
家事亦不甚经念,时独旁观老释之书,冁然一笑。
晚苦末疾,以乾道壬辰九月十七日终于所寓之正寝,享年六十有四。
其年冬,君之友胡寔状其行使来告曰:「醇叟不幸死而无子,将以十二月壬寅葬于衡山兰桥之原,惟是所以诏来世者敢请」。
某念往来湘中,熟君旧矣,义固有不得辞者。
重惟习俗之弊,󲦤绅大夫往往竞于宠利而不能自克。
如君近出公族,抱负才业,而退然终身,孜孜求道,无所歆慕乎外,抑亦可尚也已,是宜铭。
君积官敦武郎
配王氏,先八年卒。
独有二女:长适将仕郎张衍,次适右迪功郎柳州洛容簿范子文
君无恙时,或劝宜以时定嗣子,君曰:「兄弟有子,先人不乏祀,是亦足矣」。
而识者尤悲之。
铭曰:
世俗争骛,己独处兮。
公族烜赫,己踽踽兮。
天资刚强,变宽裕兮。
夫岂偶然,学所致兮。
以其常,死曷悸兮。
名于丘,示来世兮。
秦昭和钟铭说 北宋 · 黄伯思
 出处:全宋文卷三三六一、《东观馀论》卷上
此钟盖庆历中叶翰林清臣守长安所得,上之大乐,考之音中大吕。
胡恢题云:「《世家》言秦侯穆公十三世,而中閒出子遇杀,岂不得列于世数邪」?
欧阳文忠题云:「据《史记·年表》,始秦仲,至康公,为十二公,此钟则为共公时作也。
据《本纪》,始襄公,至桓公,为十二公,此钟则为景公时作也」。
子按《本纪》,周孝王命非子曰:「昔柏翳为舜主畜,畜多息,故有土,赐姓嬴
今其后世亦为朕息马,朕其分土为附庸」。
邑之秦,使复续嬴氏祀,号曰秦嬴
嬴生秦侯,次公伯、秦仲、庄公、襄公、文公,(《史记》作竫。)不立,宁公、出子、武公、德公、宣公、成公、穆公、康公、共公、桓公。
以铭所谓十二公考之,若以非子始为附庸,则至成公为十二公;
若以秦仲始为周大夫、襄公始为诸侯,则如欧阳说,至康公桓公为十二公。
然据铭云「不显朕皇祖,奄有下国,十有二公」,言皇祖奄有下国,盖谓如有土之君,则当以非子为始,虽曰附庸,盖亦国也。
况有周锡命分土之文,得不为奄有下国乎?
非子成公十有二世,则是钟为成公作无疑矣。
又所谓十有二公,盖自始祖而下至今为公之数,而欧阳公以为十二公者先公也,而言作钟者为十三世,亦非也。
案铭之首称「秦公曰」,则知见为君者固自称公。
春秋时列国皆然,不必言先公方谓之公也。